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
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3.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5.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2%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7.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8.控制儿童常见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9.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以上。
1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1.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2.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8%以上。
13.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4.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指导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15.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6.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1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市、区(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
为0-6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建立并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检知识宣传,规范婚检内容,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增加并扩大免费为孕产妇提供添加营养素的种类和范围。建立出生缺陷干预机制,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5.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
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加强儿童疾病的综合管理,推广5岁以下儿童常见病诊治的适宜技术。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
制定并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和幼儿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
7.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加强爱婴医院的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9.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
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儿童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培养良好习惯,控制中小学生超体重、肥胖、营养不良和近视发生率。
10.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严格禁止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11.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
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2.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
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基本的知识,形成正确的观念,做出知情选择。增加儿童友好型的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满足儿童的咨询与治疗需求。
13.建立健全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
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经营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强化儿童食品、用品生产企业及流通行业食品安全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减少不安全因素对儿童的威胁。
14.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音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水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重视0-3岁婴幼儿和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农村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
3.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全过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
4.城乡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
6.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7.保障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9.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中等职业技能教育。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试验区改革,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完善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强教育教学联校、联片管理,切实缩小校际办学差距,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
3.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儿童教育事业。
加大对民族教育的财政和资源支持力度,积极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