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林业局纪委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林纪委(2011)7号)
局各处室(单位)、各党(总)支部: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现就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
各处室(单位)、各党(总)支部要根据局党委《关于
开展第二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林党[2011]12号)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提高贯彻落实廉政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在全局营造弘扬正气、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
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元旦、春节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八个严禁”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助、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座谈会和联欢会,不得举办任何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继续开展制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工作
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继续开展制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工作。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各处室(单位)、各党(总)支部要在元旦春节前广泛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确保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平安、廉洁的春节。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