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森林(湿地)资源、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查,因地制宜建设自然保护区(小区),扩大建设面积,增加保护对象,完善保护体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小区)发展到50个以上。加强濒危资源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滨海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等重要湿地保护,有效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适度稳妥做好自然保护区晋升工作,提高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林业转基因生物、外来物种和病原微生物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抓好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促进林地保护利用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积极补充林地数量,多途径增加林地资源,确保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度增长。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实行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
3.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强化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管火队伍,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大火灾查处和追究力度。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重点山区乡镇都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发生率稳定控制在25起/10万公顷以下。
4.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以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疫木管理为重点,以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工程治理为突破口,实现有害生物的有效防控,防止入侵物种造成的生态破坏。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
5.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林业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统一全民的思想认识,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特别是要做好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从小养成“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习惯,使生态文明之风深深扎根于千家万户,不断发扬广大,形成全民关注森林、共建“森林绍兴”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扶持,确保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逐年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森林绍兴”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等投入的补贴制度。建立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补水机制和造林碳汇交易机制。加强森林基础设施建设,将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