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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绍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1.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6%以上,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活立木蓄积量增加到1620万立方米以上。
  2.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森林布局更趋合理,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比重达到35.3%,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年吸收二氧化碳能力达到368万吨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下降到7%以下。
  3.森林生态经济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一、二、三产业结构更趋优化,林业行业总产值增加到260亿元以上,林业对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4.森林生态文化日趋繁荣。关注森林、建设森林成为社会新风尚,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森林生态文化得到积极弘扬,公众的生态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保护森林资源成为自觉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建设森林生态屏障
  1.大力开展平原绿化造林。加强(上)虞绍(兴)沿海地区防护林建设,沿海基干林带实现合拢,基本建成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和县乡公路等通道绿化,新建公路绿色长廊200公里以上。扎实推进河道沿岸绿化,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营造农田林网,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到2015年,全市平原地区新增林木面积1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
  2.加快森林城市(镇村)建设。深化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优化城乡人居环境。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加快建设一批以高大乔木为主的大型城市片林、环城林带和组团(区块)之间隔离林带,对现有以草坪、灌木为主的绿地实施乔木增绿、提档升级,构建各具特色、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力争县级以上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森林城市。结合农村城镇化、中心镇培育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村庄绿化,建成市级以上森林城镇60个、森林村庄300个。
  3.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逐步把主要江河上游、重点水库四周、交通干线两侧和城镇周边等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公益林建设范围。到2012年,重点生态公益林占全市林业用地比重达到33.6%,2015年达到35.3%以上。加快生态公益林阔叶化、彩色化、多样化改造,优化树种结构,增强生态功能。
  4.实施森林提质工程。把科学经营森林作为建设现代林业的重要途径,统筹森林数量增长和森林提质增效,以点带面推进中幼林抚育经营,实现从过去“重造林、轻抚育”向“造林、经营并重”转变,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全市完成森林抚育经营100万亩,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显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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