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116号)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已经2011年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
为进一步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渭河全线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关于渭河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渭河污染治理现状
(一)“十一五”渭河污染防治的主要成果。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渭河污染防治工作,并将污染防治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用于渭河沿线各项治污工程的各类资金达170亿元,渭河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渭河干流潼关出境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已由2005年的4.44下降到2010年的1.74,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分别由76毫克/升、24毫克/升下降到30毫克/升、10毫克/升以内,下降幅度达60%以上,如期实现消灭黑臭的目标。泾河、沣河、涝河、沋河等渭河支流,经过整治后已基本恢复生态功能。
(二)渭河污染现状。
虽然渭河水质近年来有了很大改善,但距河流治理水质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据监测:渭河干流有69.2%河段超过水域功能区划标准,13个监控断面中有9个仍属劣Ⅴ类水质。氨氮已替代化学需氧量成为首要污染因子,平均浓度达5毫克/升,远远超过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2毫克/升)。特别是渭河的咸阳、西安段,接纳了65%的污染物排放总量,6个监控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直接影响渭河水质的主要支流中漆水河(含小韦河)、新河、氵皂河(含太平河)水质仍然污染严重,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200— 400毫克/升,氨氮浓度10— 26毫克/升。北洛河、灞河、临河水质也超过Ⅴ类标准。随着关中城市群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呈10%左右的速度递增,渭河水质改善面临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