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措施,积极吸引品牌经营户入市,品牌专营专卖经营户数占总经营户数20%(含)以上;
3.探索直供直销、连锁配送、订单提货、菜单配菜、净菜销售等新兴模式;
4.提升检测点的检测能力,进行一定量的定量检测;
5.检测情况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实时监管;
6.使用电子打码秤、消费刷卡机等设施,向消费者提供电子供票;
7.大型农贸市场建立主要农副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建立供需调节和价格预警应急机制;
8.建立联网监测系统,对农贸市场供应、价格和农副产品安全进行监测并实现区域联网共享;
9.实现在用衡器四统一(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
10.现场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不少于20份),满意率不少于有效反馈表总数的90%。
二、农村农贸市场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一票否决):
1.市场应经过工商市场名称登记;
2.市场内经营户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自产自销除外)和有关许可证件,并亮照亮证经营;
3.市场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4.市场应当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市场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恶势力情况。
(二)地不湿(15分):
1.市场建立保洁制度,对场内卫生进行实时清扫;
2.场内地面和摊位内部干燥,无积水、无垃圾;
3.商品摆放整齐、不出台面、不滴水,摊位内部整洁;
4.水产交易区设计有挡水板、水不外溅。
(三)无异味(10分):
1.市场配套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2.各摊位统一配置垃圾桶;
3.活禽交易区与其它交易区实行物理隔离;
4.活禽区、水产交易区等宰杀物及时清理,地面和台面洁净无异味。
(四)菜安全(25分):
1.市场建立进货查验、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农副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2.市场加大对农副产品安全宣传,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场举办者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农副产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