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要渠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不仅是“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载体,而且对于遏制当前物价过快上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服务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
(二)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农贸市场举办者是改造提升和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是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并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强化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督查考核。按照要求,高标准推进市场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影响,同时,要确保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期间“菜篮子”商品的正常供应。
(三)突出重点,创新机制。要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为契机,不断创新市场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面临的问题。一是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资本参与投资农贸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通过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面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商品检测系统和信用监管系统,实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三是积极鼓励业态创新,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连锁配送、订单销售等模式,实现服务的优质化、个性化和便捷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市场响应、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市场建设者、举办者和经营者的业务培训,努力营造建标准化市场、创规范化管理的氛围。各地要建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附件:
1.湖州市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试行)
2.湖州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3.湖州市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
4.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湖州市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试行)
一、城市农贸市场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