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府字[2012]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实施大开放战略,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多项指标实现重大突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突破60亿美元,达60.59亿美元,增长18.8%;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2579.2亿元,增长33.8%;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300亿美元,达315.56亿美元,增长46.1%,其中外贸出口突破200亿美元,达218.81亿美元,增长63.1%,出口总量居中部地区首位;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15.85亿美元,增长51.9%。
在发展开放型经济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发挥了表率作用。为鼓励先进,振奋精神,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九江市、南昌市、萍乡市、鹰潭市、抚州市5个设区市和南昌县等15个县(市、区)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综合奖,授予新余市、上饶市、赣州市全省利用外资先进设区市称号,授予吉安市、宜春市全省利用省外资金先进设区市称号,授予南丰县等11个县(市、区)全省利用外资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万安县等23个县(市、区)全省利用省外资金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吉安市、赣州市、上饶市、宜春市、景德镇市全省外贸出口先进设区市称号,授予南昌市青山湖区等35个县(市、区)全省外贸出口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上饶市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等23家企业全省外贸出口先进企业、口岸物流服务先进企业称号,授予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8家企业全省“走出去”先进企业称号,授予省发改委等21个单位全省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南昌市外经贸委等14个单位全省开放型经济先进商务主管部门称号,授予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单位全省开放平台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创佳绩。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大开放战略,全力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省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