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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
(粤教基函〔2010〕7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近年来,教育部、省教育厅多次下文,强调中小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更不得有偿上课、补课。《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集体补课,加重未成年学生的学习负担”。总体上看,广大中小学校对上述规定都认真予以贯彻执行,但也有部分地方对此重视不够,存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不到位的情况。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暑假期间,一些中小学校公开或隐蔽地进行有偿补课,有的为了逃避检查,还采用偷梁换柱的办法与校外机构联手组织学生补课。针对这些现象,特重申以下几点意见:

  一、各中小学校不得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凡有上述行为的学校、教师,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近期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利用暑假集体补课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立即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规的校长、教师进行通报批评或处分。

  三、省教育督导部门将根据各地各校投诉情况对学校进行暗访和抽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责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对违规的学校、校长或教师进行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各市和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中小学生节假日补课投诉电话,利用报纸、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投诉电话要上报各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投诉电话要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20-37627986.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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