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昆政办〔2011〕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我市企业上市积极性,加快企业境内外上市步伐,促进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成为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和骨干力量,推动昆明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注册地在昆明市辖区内的拟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分为:上市后备、改制、辅导期及申报上市四类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是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稳定发展,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强,成长性良好;工商、税务、环保等审批手续齐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按时、依法、足额纳税,在地区或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公司治理较为规范;基本符合上市条件,且有初步上市计划的企业。
  改制企业:是指上市条件基本成熟,正进行股改,并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了股票发行上市前规范运作协议的企业。
  辅导期企业:是指已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了股票发行上市前规范运作协议,并在云南证监局接受辅导的企业。
  申报上市企业:是指已通过云南证监局辅导验收,处于编制发行上市申报材料或等待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阶段的企业。
  拟上市企业采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推荐,企业申报,市上市办确认的办法产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目标

  第二条 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扶持奖励政策的激励促进效应,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