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假发票犯罪专项行动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巩固成绩,扩大战果,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假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完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净化税收环境,维护国家税收和财政管理秩序,为实现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全力维护我市的经济发展秩序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3、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
按照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有关要求,以伪造银行卡犯罪,银行卡诈骗犯罪,妨害银行卡管理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犯罪,非法银行卡中介及利用银行卡套现犯罪,以银行卡为转账工具利用互联网实施洗钱、诈骗犯罪,以电话、短信、信件、邮件、贴条等方式利用银行卡进行的诈骗犯罪等犯罪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维护我市金融秩序。
4、深入开展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在全省公安处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犯罪活动,推动我市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与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继续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侦破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组织,端掉传销“窝点”,抓捕传销犯罪头目。进一步净化、规范我市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秩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5、深入开展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
继续开展各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制贩假冒伪劣产品的组织者及地下黑窝点,要坚决予以打击和摧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并做好落实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大力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二)强化监督,限时办结。各单位要继续开展“不满意问题”征集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督办,并实行严格限时办结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办理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