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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要认清“打非”工作的新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打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方案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制度,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打非”工作八项制度:

  一是落实责任承诺制。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各项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社区(村组)、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实行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片、包村、包户责任制,做到“六包一防”:包排查、包发现、包报告、包教育、包打击、包取缔和防反弹;重点乡镇(街道)采取“一盯一、一对一”监管措施,形成网格化的打非工作责任网络,对重点人员要盯得准、盯得紧、盯反复、盯长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落实督查排查制度。县“打非”办坚持每月检查、每季排查、重点复查、明查回访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通知与不通知的方式到乡镇(街道)实行“倒查法”,检查“打非”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户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若发现非法生产、加工烟花爆竹的,对属地领导实行责任首问制。

  三是落实形势分析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特点、动向、规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末端监测法”和“三字”社会管理模式开展情况,适时提出对策措施。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遏制市外非法烟花爆竹流入,规范市场秩序。

  四是落实协调制度。对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打非”问题和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非”联席会加以协调,保证“打非”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落实工作通报制度。县和乡镇(街道)、部门“打非”上下联动,互通情报,县“打非”办要着力构建区域协作机制,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效率奖和举报奖。

  六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监管责任制。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绩效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挂钩和责任倒查追究。对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非”工作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坚决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发生问题的单位,坚持“六不放过”原则(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的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的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的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对于涉案人员的处理,该拘留的拘留,够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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