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点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2]15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秀山自治县2012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烟爆打非办《重庆市2012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点》(渝烟爆打非[2012]2号)要求,特制定2012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简称“打非”)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平安秀山为目标,针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隐蔽性、流动性、巩固性、反复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特点,坚持“严查、严打、重处”。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深化专项整治,构建“领导带动、全力推动、上下互动、区域联动、责任驱动、考核促动、成效明显”的“打非”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打非”重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产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产品,违规购销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非法伪造烟花爆竹产地、伪造或者假冒其他厂名、厂址、商标或者认证标志,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权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非法将批发经营仓库出租给零售经营者。通过地毯式排查,围剿式打击,铁腕式整治,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铲除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惩处违法人员,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