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 加强农业农
村污染治理
| 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150万亩,相关认证产品达到550个以上;建成3个循环农业示范园区、20个循环农业示范项目、50个循环农业推广项目。
| 各级政府
| 市农业经济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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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8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达80%以上,推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无害化防治面积达到90%,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比2010年降低5%和10%以上。
| 各级政府
| 市农业经济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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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家乐餐饮污水治理率达到80%。
| 各级政府
| 市农业经济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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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整治
| 深入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完成河道整治4000公里。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 各级政府
| 市水利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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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运输船舶的管理,所有进入我市内河运输的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并确保防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各级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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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货运码头、旅游码头、油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日收日清。
| 各级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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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开发南湖、南北湖、湘家荡、运河、环城河等生态旅游资源,防止超负荷发展旅游业。内河旅游开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要水域、湖荡集水区内所有宾馆、旅游度假村和农家乐必须配备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 各级政府
| 市旅游局、市农业经济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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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饮用水源湖库内的旅游开发活动;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上旅游开发项目,已建排放污染物的旅游设施要限期拆除或关闭;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从事旅游活动,已建旅游设施要限期拆除。
| 各级政府
| 市旅游局、市环保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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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强生态保
护与修复
| 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在湖荡集水区内从事采砂、采石、挖沙等活动。
| 各级政府
| 市水利局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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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生态公益林19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 20%。
| 各级政府
| 市建委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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