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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经信节能[2012]1号)


各有关委、办、局,区、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企业集团及有关单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一年。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都对天津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一方面,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程中,经济发展的任务很重;另一方面,按照国家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必须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18%的约束性目标。2011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2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随着一批重大项目陆续投产达产,能耗刚性需求压力还将不断增加,2012年节能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天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市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我们提出《天津市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 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安排好年度工作。

  附件:天津市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天津市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攻方向,按照市委、市政府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围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中心工作,从依法监管、技术进步、强化服务三个方向着力,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工业节水和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为支撑,在整体上形成相互依托、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

  2、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保持在12立方米以下。

  3、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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