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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典型带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优化产业布局,优化投资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高苗木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
  --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有利于形成市场和景观的原则。苗木产业建设要与生态环境建设、观光旅游等结合起来。沿路先行,利用绿色通道建设发展苗木基地,以苗木产业带动旅游观光,以旅游、休闲业促进生态建设和苗木产业化发展。
  --坚持以培育景观特色分明、抗逆性强、速生的优良乡土绿化树种、特色经济林树种为主,适当引进适生的优新品种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培育扶持一批知名度高、辐射力强、带动性好的龙头企业,以基地为示范,开发本地特色产品,带动千家万户发展苗木产业;不断调整产品结构,科学合理利用资源,突出区域和地方特色,创造精品和品牌产品,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坚持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牢固确立增绿就是增富、增绿就是造势的理念,形成栽树就是投资、栽树就是生财的共识。苗木产业的发展要与富民兴农、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目标任务。牢牢抓住城乡园林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全域城镇化等良好机遇,推动苗木生产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争取2012年全市苗木生产基地达到20万亩,力争到2015年发展到30万亩,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在苗木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建设苗木交易市场,把昆明建设成为云南第一、西部一流、全国先进的苗木基地。
  三、加快苗木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规模发展。高起点规划苗木产业发展,合理布局苗木基地。以公路、铁路及河道两侧,具备交通、水利条件的丘林地带为主,形成以宜良、石林、官渡、晋宁为核心的苗木主产区,坚持以点带面,辐射发展。在苗木品种上,突出特色,顺应市场,长短结合,乔木、灌木、地被植物间作;布局上,相对集中,区域种植;策略上,突出专业村、重点户、示范点、特色园;发展方法上,沿路河先行,带廊发展,纵深扩展。
  (二)建立示范基地,争取经营出口权。调整产业发展布局,按照各地自然、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的不同,培育优势产业,形成拳头产品。结合苗木基地县、示范村建设,建立苗木产业的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应用推广新型科技成果,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提高苗木产业的总体水平,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建设一个示范基地。抓住我市作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积极争取绿化苗木、盆花、盆景植物的经营出口权,为花木培育、经营企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建立研发基地,推进技术创新。支持涉农(林)高校、科研院所与苗木龙头企业、科技企业联合创办苗木品种研发中心,采取“企业立题、专家解题、政府支持”的研发方式,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专家的关键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苗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和应用,提高苗木生产技术水平,使苗木的品种、品质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促进苗木产业向集约型、科技型转变。到“十二五”末,力争打造3-5个苗木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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