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创建云南省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补充通知
省国防科工局、各州市工信委、有关工业园区: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开展了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为进一步结合省情、突出重点,开展好2011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就创建2011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产业示范基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建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的重要意义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是园区层次提升、实现集约发展的典型示范。创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的有效途径。做好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平台作用,加快产业集聚,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同时,也为我省申报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获得国家支持打下良好基础。
二、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范围
2011年度申报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的重点:一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基地,包括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子及信息制造业、新能源以及节能环保产业等;二是以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特别是延伸产业链和深加工为主的产业基地;三是军民结合、两化融合、软件业为主的产业基地。
(二)申报省级示范基地的条件
1、所在园区符合省级新型工业化及相关产业专项规划,园区管理规范,产业布局合理,产业集群度高,工业发展快,大项目、好项目进入多,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工作推进好,园区的特色产业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主要企业市场竞争力强。
2、产业示范基地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规模和质量水平领先,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重大,带动就业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属于申报范围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请认真填写相关材料(见附表),并经所在州市工信委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
(二)请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附表可从云南省工信委网站www.ynetc.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