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更新观念,营造创新文化。
创新文化是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基本保障。在全社会范围内更新观念,强化自主创新意识,把自主创新作为一种优良作风来培育。加深对创新活动本质特征的理解,加强对创新活动自身规律性的认识,把握创新活动所体现的精神理念和价值追求,构建和倡导区域创新文化价值体系。树立以人为本的科技进步观,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提倡理性的批判精神,树立开放协作的竞争观。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扭转 “速胜论”的价值取向。培育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制度文化,营造适合创新的制度环境,确立多元互动的创新机制,建立有利于创新的评价体系。
(二)深化改革,优化体制机制。
继续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重点加强研发类科研单位的治理结构改革,切实理顺各方权责关系,优化创新价值分配机制,提升研发类科研机构的市场应对能力、内在发展动力,释放创新活力。鼓励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推动高等院校的知识创新能力建设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融合互动,同步提升。
完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和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提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的能力。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科技发展计划体系,强化科技计划对产业技术创新、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作用。完善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科技评估评价制度、科技信用制度和科技经费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奖励制度。面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实施的需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缓解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创新压力,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风险投资规模,完善自主创新投融资体系,拓宽自主创新投融资渠道。构建由政府部门支持的自主创新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向平台提供贷款支持,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服务,企业通过融资平台获得担保并筹集资金进行研发及生产,保障自主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急需的基础理论、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究开发给予必要的引导性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创新的引导作用,财政投入重点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产学研创新合作平台建设倾斜。动员和鼓励企业及全社会力量向创新活动投入资源。下大力气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域外、境外资金进入省内开展创新活动。
(四)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实施。
本规划是指导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行动纲领,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筹协调下,紧密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明确规划实施主体,围绕总体规划的延伸和细化,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将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并通过年度计划促进总体规划的分步实施。各地区及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专项规划,形成多方联合推进规划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明确规划监督主体,强化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组织力量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与跟踪检查,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敞开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要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评估重要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任务的实施情况、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