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2012年城市绿线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绿规发〔2012〕1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按照《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12号)、《
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关于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1〕54号)等有关法规文件,2012年,我市要全面推进城市绿线划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推进绿线划定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划定中心城范围内的绿线,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将中心城、新城范围内的绿线划定成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绿线划定成果。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抓紧以下工作:
(一)负责划定中心城范围以外本地区的绿线;
(二)将新城范围内的绿线划定成果报送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并将中心城、新城范围以外的绿线划定成果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校核;
(三)将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校核后的中心城、新城范围以外的绿线划定成果,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结合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进展情况,逐步实施绿线具体施划、钉桩等工作。涉及绿化隔离地区的,按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关于市区绿化隔离地区规划绿地界桩保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60号)有关规定执行,其成果也应纳入绿线统一管理。
二、划定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划定,成熟一批划定一批的原则进行绿线划定。
三、计划制订。各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区县绿线划定预算情况安排划定绿线工作量,制订2012年绿线划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计划数据于3月5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2012年____区(县)城市绿线划定计划表(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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