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障伤病残军人优先享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幅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残疾人普惠性、特殊性、实用性、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全州得到“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残疾人上网入库每年达到15000人以上,2015年全州持证残疾人全部实行个性化服务。
政策措施:
1.要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2.要全面组织开展入户调研,掌握残疾人真实需求;充分挖掘残疾人潜能,落实各项政策,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量身定做管用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争取多种方式,落实方案,使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地使残疾人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服务。
3.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残疾人基本状况、基本需求和个性化服务,提供即时、在线的数据统计和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相关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三)康复和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服务的长效机制,对有康复愿望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获得康复服务的机会。
--建立健全州、县市、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
--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系统开展残疾预防,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政策措施:
1.制定《凉山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细则》。
2.落实《
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精神,按规定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逐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
3.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卫生医疗机构、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可及性问题。
4.加强州、县两级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5.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为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脑瘫、智力残疾、自闭症等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实施精神残疾人“阳光关爱”康复项目;实施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6.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机制,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体系。实施残疾报告制度。
(四)教育。
主要任务:
--制定发展特殊教育投入等相关保障标准,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确保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对接,对残疾人的教育达到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