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推进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是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工程建设纳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场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编制本乡镇总体规划和居民点规划、住房普查登记、制定富民安居年度计划、组织工程建设等。
  (二)做好统筹规划。自治县富民安居工程规划编制工作,要紧密结合自治县实际,按照在全疆率先完成且20年不落后的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着眼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尽快启动实施。要以村镇为基础,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乡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实施规划编制工作。要以中心村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区域相对集中、合理布局的原则,促进空间科学布局、功能优势互补、资源有效整合,创建生态文明新社区,显著改善农牧民居住环境。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和共享共用,坚持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做到房屋有上下水、有卫生厨房、有清洁燃料、有水冲厕所等设施,村落有垃圾处理场所、有人畜分离的畜禽养殖场所、有群众就医就学和娱乐的公共场所,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实现富民安居工程建新房、建新村、见新貌。同时,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既要符合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要求,又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见。
  (三)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一是努力争取河南省援助资金。二是积极协调银行贷款,贷款贴息由地区财政和县财政各承担50%,贴息时限为3年。三是坚持把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与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有实力的企业对自治县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按照“多对一”的形式,由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分别与各乡镇场区逐一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各乡镇场区全面完成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五是积极引进河南省及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建筑队伍,支持和帮助自治县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六是对在自治县进行工程建设的建筑队伍,按其能力和其在巴里坤承揽的工程量,适当分配一定的富民安居工程施工任务,支持自治县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七是从土地出让金和民政救济、残疾人帮扶、扶贫开发等项目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富民安居工程建设。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纪检、财政、审计、发改、建设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廉洁、高效、安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