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推进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党办发[2010]30号)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各党组,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自治县推进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
自治县推进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现场交流会和地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哈地党办发[2010]42号)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县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现场交流会以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对口援助、社会帮扶,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加快改善农牧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规划建设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于在全疆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长远要求,做到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
2、坚持科学发展、统筹推进的原则,切实做到“前瞻性”与“普惠型”相结合;村镇布局规划与村庄整治规划相结合;新居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新建与改建相结合;户型美观与经济实用相结合;民族地方特色与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新居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外援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
3、坚持区域相对集中、整村(片)推进、拆旧建新、一步到位的原则,优化村庄布局,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向规划居民点集中,做到连片建设。富民安居工程房屋建设原则上为砖混结构,房屋功能注重突出节能保温和环保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