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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列入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列入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粤价〔2011〕27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卫生与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卫生与人口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
  为适应医疗技术发展,满足群众就医需要,现将“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250700010-2)项目列入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两年,指导价为1705元/次;并对原唐氏综合症筛查项目(250700010)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财务

分类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说明

价格

(元)

H

250700010

唐氏综合症筛查

 

 

 

H

250700010-1

时间分辨荧光法

包括化学发光法、荧光原位杂交法

120

H

250700010-2

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

提取母体外周血血浆中的游离DNA片断,进行高通量测序,将每条DNA片段测序所得的序列与已有人类基因组图序列进行比对,从中筛选每一条染色体上的完全相符的DNA序列总数,根据生物统计学原理,进行生物信息分析,确定胎儿的染色体是否存在非整倍性变化。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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