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列入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粤价〔2011〕27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卫生与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卫生与人口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
为适应医疗技术发展,满足群众就医需要,现将“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250700010-2)项目列入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两年,指导价为1705元/次;并对原唐氏综合症筛查项目(250700010)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财务
分类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单位
| 说明
| 价格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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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250700010
| 唐氏综合症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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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250700010-1
| 时间分辨荧光法
| 包括化学发光法、荧光原位杂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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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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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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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250700010-2
| 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
| 提取母体外周血血浆中的游离DNA片断,进行高通量测序,将每条DNA片段测序所得的序列与已有人类基因组图序列进行比对,从中筛选每一条染色体上的完全相符的DNA序列总数,根据生物统计学原理,进行生物信息分析,确定胎儿的染色体是否存在非整倍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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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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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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