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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2011)

收费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依 据 文 件

水利部门

 

54

船舶、排筏过闸费

省政府粤府[1993]10号,省物价局粤价函[1999]6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5]526号、粤价函[2008]378号

55

堤围防护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对农民耕种的农田暂缓征收)

省政府粤府[1993]10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3]65号,省物价局粤价[1995]38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粤价[2001]69号、粤价[2002]99号

56

水土保持补偿费

省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粤水农字[1996]1号

57

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160号

教育部门

 

 

58

招生录取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省高教厅、物价局粤高教招[199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4]319号

 

59

自学考试审定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

 

60

自学考试准考证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7]275号

 

61

考试费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327号、粤价[1996]62号、粤价函[2000]277号、粤价函[2001]213号、粤价函[2000]122号、粤价[2001]249号、粤价函[2003]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3]63号、粤价函[2004]402号、粤价函[2004]460号、粤价函[2005]451号、粤价函[2007]470号、粤价函[2009]279号

 

 

62

毕业证书费

省物价局粤价[199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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