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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专项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开展“双千百日”活动是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项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力以赴抓推进,一着不让抓落实,务求这一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牵头,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省辖市、县(市、区)司法局要建立领导小组,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抓紧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基层工作和律师工作管理部门和协会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

  (二)广泛动员发动。各地要站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全局高度,切实增强开展这项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在全系统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各基层司法所所长、调处中心主任、律师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以务实的作风,狠抓落实。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县(市、区)司法局要把专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尽快作出具体部署,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活动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调查研究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各省辖市、县(市、区)司法局要集中力量、组织人员、集中时间深入企业、深入经济部门了解经济动态、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分析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企业的矛盾纠纷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第二,集中排查调处和提供法律服务阶段(3月21日至6月20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尽快分类处理,集中力量,限时解决一批问题。要集中力量搞好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渡难关促发展。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帮助解决开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应减免费用。

  第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认真总结开展这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活动成效的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双千百日”活动的责任落到实处。各地要对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督导检查。活动期间,省厅将组织督查组,分片指导,跟踪问效。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也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要建立健全台帐,经常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对“双千百日”活动进展情况和重要典型事迹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先进,重点促进,整体推进。各省辖市要每半月填报《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专项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在6月30日前将整个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省厅,省厅将此次活动情况作为考核“争当排头兵”和评选“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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