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准确把握辖区内企业矛盾纠纷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以便及时研究化解。
2、律师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各地要通过组织律师主动走访法律顾问单位,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困难,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特别是合同档案等进行认真的排查梳理,对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提出风险提示或法律建议。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从法律角度就企业的运营、投资、重组以及风险规避提出应对措施,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风险防范法律指引,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2)积极提供优质服务。要整合律师资源,组建律师专业团队,就企业股权调整、并购重组、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壁垒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要主动介入企业经营风险评估、债务清偿、破产保护、债权保全等领域,认真开展尽职调查、提供法律论证、履行代理职责,为企业化解风险提供优质服务。
(3)注重防范化解矛盾。在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要重点协助企业制订群体性事件预案,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积极参与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消除劳资隐患。坚持群访、群诉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法律建议。
(4)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助手。要积极推荐优秀律师组建法律专家团,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从专业角度对拯救方案进行论证,使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工作方案中的法律风险。积极参与协助政府对困难企业实施破产保护,帮助重点企业利用破产保护进行重组。根据企业担保情况,参与制定化解方案,控制企业债务危机和金融风险扩大蔓延。
(5)踊跃献计献策。各地要主动加强与经贸委、国资委、金融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等的联系,根据我省企业在金融危机下受到的具体冲击和影响,围绕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和方法防范规避风险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组织法律咨询、交流研讨,探讨一企一策。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