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并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实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新增污染排放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对未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 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扩建燃油燃煤火电机组、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等生产项目,严格控制平板玻璃、陶瓷生产企业,限制建材企业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部搬迁转移。
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糅革等重污染行业全省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珠江三角洲地区对造纸、印染、鞣革实施行业产能总量控制。继续推行造纸、电镀、印染、鞣革、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评审批。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无相应治理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一律不予审批。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继续推进清洁能源行动,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利用示范。燃用低硫优质煤和用清洁燃料替代原煤。在燃油燃煤电厂“油改气工程”或高效脱硫设施未建成前,禁止直接燃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试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燃煤项目,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强城镇供热锅炉并网工作,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加强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发展洁净煤技术,加大高效洁净煤锅炉集中供热示范推广力度。
(二)水污染物减排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1、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点领域。
“十二五”期间,我省水污染物减排的重点领域除了要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外,重点要推进重污染工业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以及加强工业废水的治理,同时还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
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的重点是纺织业、造纸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皮革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饮料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一方面要通过提高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标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城镇生活水污染物减排的重点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继续推进中心镇和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二是重点推进管网雨污分流建设和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建设,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和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三是对执行低排放标准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更好地发挥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四是推进部分重点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较大幅度提高再生水回用能力。
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要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防治为重点,针对我省水冲粪较为普遍的现状,推广干清粪等污染物去除效率较高的清粪技术,并积极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利用粪便生产有机肥和生产沼气,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大投入,推动畜禽养殖企业改进养殖方式,推进干清粪、粪渣生产有机肥、沼液处理等污染治理措施建设。
2、水污染物减排的主要任务。
(1)工业源减排任务。
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以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饮料、食品、医药、皮革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鼓励新建、扩建项目收购并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能等量替代,污染物减量排放,促进产业升级。
造纸行业:淘汰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纺织印染行业:淘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生产线;使用落后型号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老式粘胶纺丝机、皮辊轧花机、锯齿轧花机、重型毛织机、皮棉打包机、绒线摇绞机等的落后生产线;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线、DMF溶剂法腈纶生产线、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线;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生产线;间歇法聚酯生产线(不包括经技改后能耗接近连续法生产,开发差别化切片的生产线);环保不达标的再生棉、布回收生产线(小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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