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1、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工程减排。

  针对我省东西两翼和山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我省加大资金投入,层层落实分片督办责任,重点加强对“一县一厂”项目的跟踪督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05座,67个县(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日处理能力从2005年的633.7万吨增加到1739.1万吨,翻了一倍多,处理能力居全国首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量从2005年的19.23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39.14亿吨,增加了103%,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005年的40.2%增加到2010年的73.04%,提高了20个百分点。同时,推动建成了广州越堡水泥厂、天河奥特农化公司、深圳宝安福永污泥处理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在建东莞、河源等地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均超过1000吨/日。

  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累计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557万千瓦,是2005年420万千瓦的8.5倍。燃煤机组安装脱硫设施比例从2005年10%增加到2010年的65%以上,脱硫能力实现质的飞跃。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工程的大规模推进,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

  2、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手段,大力推进监管减排。

  多年来,我省以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流域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十一五”期间,全省共立案处理违法企业5万家,限期整改及治理企业4.2万家,关停企业1.4万家,解决了一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火电厂、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含2万吨)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中控系统,记录脱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曲线,实现了治污设施运行监管。省级和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监控平台),全省38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均已安装及联网,验收完成率达到96.2%,逐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现代化环境监控网络。

  3、以淘汰落后产能为突破,大力推进结构减排。

  建立新建项目环评审批与淘汰落后产能挂钩机制。制定小火电、小钢铁、小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企业分批、分阶段关停时间表,重点抓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将新上项目与地方结构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推动了一大批落后产能的关停。

  积极落实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实施“腾笼换鸟”、“退二进三”等产业升级战略,引导企业平稳退出或转型转产。“十一五”以来,全省共关停小火电1209万千瓦,累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近6000万吨,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274.7万吨,淘汰落后造纸产能34.6万吨,均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淘汰任务,为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腾出了空间。佛山市南海区按照“改造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主动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引进高新企业,努力打造城市环境,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环保新道路。

  4、以严格环保准入为抓手,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分配指标的地区,一律不得新建排放该污染物的项目。“十一五”以来,全省环保系统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0万个,否决率为5.9%,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工业入园、产业进区、集中治污、源头控制”的模式,对电镀、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逐步提高重污染行业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10年底,全省已审批通过38个定点基地,避免了重污染行业“遍地开花、到处污染”,实现了规模效益。

  (三)污染减排保障体系建立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减排问责制。

  2006年,省政府成立了以黄华华省长为组长的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污染减排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实现COD和SO2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总量控制责任书,将全省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15%的目标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同时,还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明确各市政府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2008、2009、2010年全省污染减排考核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1个地级以上市2008年和2009年的考核结果及排名。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下半年,在对上半年核查核算的基础上,分别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不理想的市进行了预警。这些考核和预警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减排工作,不仅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还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