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的决定
(苏司办[2009]104号)
各市司法局: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 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的意见》,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优秀县(市、区)司法局、优秀司法所的创建活动。各地坚持高起点布局、高要求规范、高水平建设,积极研究创建措施,细致分解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涌现了一批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鲜明、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厅决定,授予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等20家司法局为首批“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授予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华侨路司法所等234家司法所为首批“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并予以通报表彰。
省厅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向更高的目标迈进。省厅号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不断开创全省基层基础建设的新局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开展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作为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把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做实、做强、做活,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加强,为实现争当全国排头兵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首批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名单
2、首批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首批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名单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江阴市司法局
宜兴市司法局
铜山县司法局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金坛市司法局
昆山市司法局
苏州市沧浪区司法局
海安县司法局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灌南县司法局
金湖县司法局
东台市司法局
大丰市司法局
仪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