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区属企业2012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区属企业2012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浦国资委(2011)375号)


各区属企业:
  为做好2012年度区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浦东新区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相关委托监管协议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2012年度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及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区属企业要紧紧围绕新浦东“二次创业”和区域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加强预算目标与规划目标、考核目标的衔接,推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一)正确分析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因此,各企业要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结合本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各年实施计划,加强对各类业务发展状况、政府性项目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妥善处理好积极与稳健、功能目标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兼顾规模、效益、质量与风险平衡,合理确定财务能力可承受的发展边界,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控制职能。以往年度预算执行差异偏大的企业,要认真总结预算编制工作经验,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完善预算工作流程,注重各项预算的衔接
  企业预算委员会或预算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预算工作组织力度,落实预算管理责任,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规范预算编制方法,统筹安排各项预算事项;指导预算执行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层层分解,细化各项目标,资源和责任,保证预算目标和战略目标、个体目标和总体目标之间的衔接,保证财务预算和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等各项预算之间的衔接,增加全面预算的科学性。
  (三)落实预算管控重点,抓好资金和成本费用预算管理
  1、各区属企业要继续坚持“现金为王”的理念,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核心,充分发挥资金池作用,积极参加“携手共赢”信托产品计划,巩固资金链,防范财务风险;要按照“确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统筹规划政府性项目、自身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求,重点保障新区各类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资金需求和企业主业发展;要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方式,加快资金融通,增强资金保障能力,资产负债率高企的企业应当严格控制举债规模。
  2、各区属企业要在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大力开展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工作,细化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定额标准与预算控制目标,尽力压缩成本费用的预算规模;涉及职工薪酬预算,要严格执行有关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不得随意提高发放标准;要落实成本费用预算控制目标与责任,强化成本费用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承担政府性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集团要严格区分为政府代垫支出的公共性项目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准确核算政府性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政府财力资金。
  (四)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实施全过程管理
  各区属企业应通过预算执行跟踪,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进行实时评价,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一是结合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按质量、进度、完成率等方面进行事后评价,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工作;二是结合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发现财务风险,分析风险产生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强化全面预算执行的监督力。
  二、2012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各区属企业应当在做好各项业务预算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指标口径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度全面预算工作的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