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关于表彰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法宣办[2009]10号)
自2006年我省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服务建设更加美好新江苏大局,科学谋划,整体推进,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在积极构筑长效机制、打造工作亮点、推进法治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水平不断提升,有效推进了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决定,对全省评出的南通市等5个市,张家港市等31个县(市、区)南京市委宣传部等147个单位和朱晓露等277名个人予以表彰。
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体现了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高度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展示了我省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中团结奋斗、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继续做出新贡献,再创新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目标,紧紧围绕法治江苏建设,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大的工作热情,更高的工作标准,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为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不懈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附件: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市(5个)
南通市
镇江市
常州市
苏州市
无锡市
先进县(市、区)(31个)
南京市 4个
鼓楼区 秦淮区 建邺区 溧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