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司通[2011]136号)
各市司法局:
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11]105号)精神,各地已完成推荐申报工作。为确保创建质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将联合组成四个考核组,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各市申报的单位进行考核,并对前六批已被表彰的省级示范单位随机抽查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从10月中旬开始到月底结束。具体考核时间根据工作安排调整确定,由各考核组联络员与各地自行联系。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以《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苏司通[2009]54号)为依据,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台账、会商评议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组分工
第一考核组(考核地区: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组长:李长山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组员:许海鹏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科员
班 丽(女)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班 丽 联系电话:13912987531)
第二考核组(考核地区:常州市、南通市、镇江市)
组长:朱学义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组员:姚志强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
雷纳君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科员
(联络员:雷纳君 联系电话:13951717672)
第三考核组(考核地区: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
组长:任国平 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工作处处长
组员:柏佳春 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童 童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童 童 联系电话:13951915668)
第四考核组(考核地区: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
组长:郑 坚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