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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20号)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垒县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木垒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这个主题,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竭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促进木垒县经济在金融危机影响的新形势下健康、稳健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发展”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3月2日,召开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对自治县“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宣布实施方案,发布投诉热点,公布典型案例等。
  (二)3月4日至10日,工商牵头,质检、卫生、动检等部门配合,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及餐饮服务业、学生食堂、农牧区、城乡结合部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3月15日,召开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进一步推动“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宣传法律法规、名优产品展示、真假商品辨别、发布消费警示、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公开披露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种类、数量和标值,集中分类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震慑违法,提高广大群众维权意识。
  (四)组织消协理事单位、经营单位就如何引导消费、促进发展等问题召开座谈会。
  四、组织领导
  自治县成立“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永泉  副县长
  副组长:杨宪文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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