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2.6月20日前,各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6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6月23日前将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州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迎接自治州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对整体工作进行督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全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要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等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分工协作,完善机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质监、农业、卫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和各项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特别是加大对农牧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一2010)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整治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以案说法,教育群众,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