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30号)
自治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木垒县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木垒县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关于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治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自治县食品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热合买提汗 县长
副组长: 艾乃甫 副县长
成 员: 张金虎 县卫生局局长
任 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白仲本 县经贸委主任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瓦合提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杨宪文 县工商局局长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开福 县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主任任瑞,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治理食品源头污染,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牧民自办宴席的监管,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第五届新疆国际旅游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确保辖区内食品及兽药、饲料行业不发生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