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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木垒县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木垒县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40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水利局制定的《木垒县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意见》已经2009年3月5日自治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木垒县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地面、地下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木垒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通知》、《自治县农业节水发展规划》要求,制定自治县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实施意见。
  一、水资源概况
  木垒县属典型的干旱缺水县,全县有6条山溪性河流、16条泉水沟、127眼泉眼,多年平均降水量328.6mm,多年平均蒸发量2044.75mm,各河流短浅,源头无现代冰川补给,水资源丰枯取决于自然降水。全县地表水年径流量为10342万m3,年平均引水量为5000万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为6448.68万m3/a,人均实际利用水资源1170m3,均低于全国、自治区、自治州的平均水平。
  二、高效节水灌溉的意义
  水资源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木垒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木垒县农业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0%以上,只有立足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科学节水,合理用水,才能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主要内容
  1.健全和完善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建设。实现全社会水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
  2.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以设施农业为主的高效节水农业。
  3.全面采取高效节水措施。全面推行高效节水措施,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划用水、有偿使用。大力推广以喷滴灌为重点的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不断扩大和完善喷滴灌、膜下微软灌、管道灌等适合各灌区的灌水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率,努力降低灌溉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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