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57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知识产权宣传月期间,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普及专利法律,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我县专利产品市场和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县人民政府决定举办两期知识产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9年4月21日上午10:30
  第二期:2009年4月22日上午10:30
  二、培训地点
  党校多功能教室
  三、培训对象
  1.第一期:各乡镇(场)党政一把手、分管科技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党政一把手,科技局全体干部。
  2.第二期: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营销人员及药店、商场管理人员、县内药品经营企业、食品、日用品、小家电经营单位(包括商场、超市)和医疗机构(医院、诊所)中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培训内容:
  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
  4.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
  5.国家、自治区有关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文件;
  6.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法规;
  7.国内专利的申请、假冒、冒充专利的识别方法、企业的专利工作等。
  五、具体要求
  1.此次培训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活动,要取得四个方面的成效:一要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上有新提高。二要在解决影响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三要在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上有新突破。四要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展,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着力解决好进一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2.工商、卫生管理部门、药监局、技术监督部门、经贸委要根据县内各企业、县内商品流通领域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密切协作,认真作好落实工作,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确定参加培训单位及人员名单;县知识产权局要及早作好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培训场地的落实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上报培训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