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9年农业重点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55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许多农业农村工作补助政策,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快速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继续发挥我县优势资源,巩固提高设施农业,完善提升畜牧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农业重点工作的补助资金实行统一标准、规范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及标准
(一)种植业方面
1. 今年新增的设施农业,要按照扩大规模,提升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一些老基地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经验丰富的优势,能在老基地扩建的要坚决扩建,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最大限度发挥老基地的优势。今年设施农业原则上不再新建基地,确需新建的,应选择便于引水、供电、运输的开阔地带。依托老基地建设的,应不少于10座50米×7.5米的具有采暖设施、蓄水池和铺设滴灌的深挖式标准日光温室;新建基地应不少于20座50米×7.5米并具有采暖设施的深挖式标准日光温室(详细建设标准由农业局提供)。符合标准且在9月底前完工的,每座补助5000元。
2.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由乡镇负总责,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由蔬菜局负责总协调,以实现集约型和节约型建设的目标;由县交通局负责道路铺设;由县水利局负责铺设供水管道,各乡镇负责管道开挖和回填;由县林业局负责提供绿化苗木,各乡镇负责栽植;由县电力公司负责供电工程建设。
3. 为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县人民政府为600万元贷款提供贴息,主要用于基地温室建设和种植启动资金。
4. 为加强技术推广,县人民政府聘请设施农业技术员(以县人民政府聘请的文件为主),根据县蔬菜局考核结果,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万元。
5. 2009年,计划种植鹰嘴豆10万亩,全部实行机播,其中3万亩铺膜种植。凡是采取机播铺膜种植,且连片面积在5亩以上(含5亩)的,县级每亩按2009年地膜价格和所需数量核定补助地膜成本。建设2万亩鹰嘴豆种子基地,每亩在补助地膜成本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良种补贴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二)畜牧业方面
1. 为实现集约型和节约型建设的目标,按照防疫的要求,09年新建的养殖小区,能在老基地扩建的要坚决在老基地扩建,以减少基础建设投入。在原基地扩建的,不得少于10座标准圈舍(2000平方米以上);确需新建的小区,不得少于15座标准圈舍(3000平方米以上)。养殖小区的建设由乡镇负总责,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总协调;由县交通局负责铺设道路;由县水利局负责铺设供水管道,各乡镇负责管道开挖和回填;由县林业局负责提供绿化苗木,各乡镇负责栽植;由县电力公司负责供电工程建设。养殖小区建设工程必须在每年7月30日前完成,否则不予享受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