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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春节期间加强值班确保节日安全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春节期间加强值班确保节日安全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
  2010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节日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法定假期放假时间规定:春节共放假7天,其中2月13日、14日、15日三天为法定假期放假,2月16日、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分别是星期二到星期六,2月20日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要坚持实行24小时昼夜双人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信息的报送和值班检查工作。要合理配备值班力量,确保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的通讯畅通。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节日期间如确有需要出差、出访或去外地探亲、休假,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在节前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农委办公室备案,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切实落实保障安全的各项措施,在节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要场所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制订防范措施,切实消除隐患,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各单位要严格车辆管理,公务车辆要保证行车安全。节日期间坚决要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凡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车人自行承担。
  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有关信息报送的规定,对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送,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农委总值班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和善后处理情况再续报;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报告。书面报告的内容要核实清楚,描述要准确,处理情况也应及时反馈。
  七、各单位在2月12日12时前将节日值班表上报至农委办公室。在2月19日12时前将节日期间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农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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