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检查调研等政务活动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66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厉行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工作实效,结合国务院、区、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精减会议和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等规定精神,现就近期各类会议、检查、调研等政务活动中的有关问题,重申强调如下:
一、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执行“无会月”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四月、五月不召开全县性会议。县直部门召开的各类业务会议要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审批。
二、精简压缩检查、调研活动。政府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调研一律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搞;可合并开展的,合并进行;必须要开展的,要做到目的明确、任务具体、组织严密、节俭大方、务求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各类检查和调研活动一律轻车简从,压缩随行人数,原则上集中乘车。
四、州领导和州直部门领导来我县调研或检查工作,县上一律不搞迎送,不搞多人陪同,不安排宴请活动。县领导和县直部门领导赴乡镇活动,乡镇一律不安排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