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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09年2月20日起至9月15日,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20日至3月10日)

  在县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县消防大队联合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在前期开展“冬季防火”、“天山春雷”、“庭州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方案,突出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联合执法措施,组织力量对辖区整治范围内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地下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一是集中清理核查,摸清底数,对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地下建筑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全面掌握单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自动消防设施完好及维护保养情况,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二是对单位消防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未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作业的,要将其纳入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对操作人员虽经培训但不熟悉设施操作程序的,要督促单位委托消防设施生产、维修、检测企业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消防设施管理、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日常检查测试方法和火灾处置程序。

  (二)重点整治阶段(3月11日至4月20日)

  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火灾隐患整改跟踪机制,依法督促整改。一是对单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进行年度技术测试的,要责令其在4月15日前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对于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跟踪督办等工作程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县人民政府将挂牌督办。三是做好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10日-15日,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经验收组检查验收发现隐患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力的乡镇、企业,将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通报。

  (三)全面整治阶段(4月21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认真进行梳理,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督促隐患整改,逐步规范社会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对整改难度大、整改进度缓慢的隐患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辖区隐患单位整改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二是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公安部61号令,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力度,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运用可视化管理方式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落实消防控制室“六上墙”,使消防管理工作过程看得见、易学习、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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