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制定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为实现合同农业奠定基础。要在制定出规范完整的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将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作为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重点,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防止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7.确定推行农业订单合同的品种或特色产业。在我县重点把“三豆一菇一菜”(豌豆、鹰嘴豆、土豆、阿魏菇、大棚蔬菜)、油料(菜籽、红花、油葵)定购种植、糖料收购、种子(苗)预约生产、打瓜、籽用南瓜种植回收等合同列为推行和规范农业订单合同的重点。农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客商经营资质、种子质量的监管,确保订单合同制定和履行过程不出问题。
8.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评选、公示、宣传活动,提高涉农合同当事人诚信守约意识。积极开展“守重”企业评选。按照“工商组织、企业赞助、政府表彰”的模式开展守信“农户”的评选。将涉农合同主体纳入信用建设规划。建立农户生产经营的备案制度,配合村委会加强对农户的诚信守约教育和监督工作。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及日常巡查等方面给予便利的服务,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守合同重信用”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事迹,提高守信者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守信者的社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守合同重信用”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给予政策优惠和信贷扶持。
9.制定“涉农”合同争议调解制度,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涉农”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工作和法律援助,发挥行政调解快捷、简便、高效的优势,及时解决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稳步提高农业合同履约率,保障合同农业健康发展。
10.建立合同帮农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县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自治县和各部门实际情况,将合同帮农工作纳入考核范围,明确考核标准,确定考核指标,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稳步推进合同农业健康发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予以表彰。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宣传阶段:2009年1月1日至3月30日。
对木垒县订单农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摸底调查,搜集现有的农业订单合同样本,进行修改和规范。利用“科技之冬”、“红盾护农”协调会、动员会、“3.15”、“4.26”、
宪法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在我县开展订单农业活动的企业、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中广泛宣传《
合同法》及相关合同知识,引导、帮助农户通过合同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防止合同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