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彩色打印机购置有关事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17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州《关于做好统一协同办公等五个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9〕7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政府办公从“公文无纸化传输”向“无纸化办公”的转变,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我县电子政务应用,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集中建设全县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该项目于2009年6月启动,目前已进入了系统培训阶段,为确保该项目按期完成并达到优质、稳定、良好运行的目标,现将做好彩色打印机购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彩色打印机是保证公文无纸化传输和无纸化办公的重要设备,各乡镇场、政府各部门要尽快做好彩色打印机购置的相关事宜;
二、彩色打印机购置严格实行集中采购制,经县采购办多方询价后决定按照协议定点采购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