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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助农增收“五大举措”为抓手,立足资源优势,强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为农业持续增效、农民大幅增收、农村长期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完善产业发展体系,提高产出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发展思路
  201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发展设施农业的思路是:坚持“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和“节水”的原则,引导农民成为设施农业投入和生产的主体。深化科技服务,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重点建设一批“建设科学、农民参与、配套完善、效益明显”的示范基地。继续完善以设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依托,以农民技术员为支撑,以供销社为外销联结平台的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尽快实现建设乌昌、准东地区蔬菜供给县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加强对原有3457亩设施农业基地的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科技含量,巩固经济效益。2010年计划新增设施农业面积3800亩。重点建设一批千亩规划百棚启动,800亩规划80棚启动,500亩规划50棚启动的示范基地和示范区,提升规模化发展水平。全县“万元棚”比例占到总棚数的35%以上。进一步优化设施作物结构,巩固以阿魏菇为主的菌类生产基地。
  二、关于设施农业基地建设与管理
  1.巩固老基地建设成果。各乡镇(场)、县设施农业发展办要将老基地纳入整体管理服务体系,补充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机械化程度,坚决杜绝建新棚、丢老棚的现象,做到历年大棚全部投入生产,充分利用资源。继续加大技术支持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确保老基地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新基地建设打基础,作宣传;充分利用老基地培训农民技术员和菜农,提高学科技、用科技的能力。对此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将继续进行立项督查,年底对全县老基地巩固、新基地建设和大棚生产情况一起进行考核。
  2.科学建设新基地。2010年新增的设施农业,要狠抓质量建设,温室建造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图纸后附),保证质量达标,凡不符合县人民政府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设施农业工程验收根据建设要求分为四个阶段:土建工程验收在7月10日前完成;前、后屋面组建验收在8月20日前完成;棚膜覆盖验收在8月30日前完成;保暖帘配套工程验收在9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作物适时定植,不误农时。水利、交通、林业、电力等部门主动服务,各负其责,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参与设施农业发展,协助各乡镇完成配套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基地配套完善,功能齐全,做到以卷帘机、滴灌、取暖设备为主的配套设施,技术服务和销售订单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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