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浦东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产品认证等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
根据浦农委(2011)8号、11号及139号《关于浦东新区2011年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农委综合处)的批复》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扶持本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对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及规范化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做出新贡献,并切实带动我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予以奖励和补贴。
一、扶持对象
注册在本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内容
1、2011年度评为市著名商标、市名牌产品。
2、2011年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3、2011年取得HACCP、ISO系列、GA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011年度农产品被市以上(含市)农业部门评为金奖。
三、申报材料
1、2011年度浦东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农业园区)根据申报条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请表,签署初审意见,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之前报区农委综合发展处。
申报地址: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3号楼205室
联系人:吴建平 联系电话:68393136
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浦东农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满后如没有疑义,经核准后拨付给申请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浦东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2011年浦东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奖励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