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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关于加强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

上海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关于加强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进口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冰鲜水产品中单增李斯特菌检测的警示通报》(2011年第194号风险预警)和《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进出口水产品、化妆品、中药材检验检疫监管的警示通报》(2012年第5号风险预警)的有关要求,现就挪威、缅甸和美国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来自上述三个国家的输华水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一律暂扣于入境口岸配套监管冷库,不得擅自调离。监管冷库名单:
  机场口岸:上海大众交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洋山口岸:上海深水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普菲斯亿达冷冻仓储(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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