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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行政强制行为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常运用的执法手段之一,是执法活动的重要内容。《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对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工作具有重大影响。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上海法治质监的必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强制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结合执法和履职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二、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

  要将《行政强制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人员、执法人员和全体公务员全面学习《行政强制法》,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要将《行政强制法》作为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干部培训、执法人员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之一。除参加国家质检总局、市质量技监局组织的培训活动外,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理解掌握行政强制的法律适用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要将《行政强制法》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以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楼宇等活动为载体,采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为《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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