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2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沪新出发〔2012〕1号)
本市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
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以及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1]445号)要求,本市将开展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年度核验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的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出版物发行单位。
二、年度核验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总发行企业、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后上报。
(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本市批发企业(含外资企业)、区域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网上书店和跨省(区、市)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组织机构的年度核验工作。
(三)各区、县文化(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零售单位(含外资企业)的年度核验工作。
三、年度核验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企业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来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二)按照《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总结发行单位2011年一年来的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四、核验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201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附件1,发行单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