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请各记者站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核验,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核验的,按《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对于采编人员未全部持新闻记者证或者记者证申领不规范的驻沪记者站将责令整改,并予以缓验,对在两个月内整改不合格的驻沪记者站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4.我局将对各驻沪记者站发表新闻报道的数量、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并作为本次年检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无发稿、发稿量很低等情况的驻沪记者站将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5.我局将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对各记者站提交的年度核验表、自查表的核查情况,对记者站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或隐瞒不报的,年度核验将不予通过。记者站未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我局依有关规定予以注销登记。
(四)核验的时间及地点:
年检集中受理日期:2012年2月9日(星期四)、2月10日(星期五)
时间:上午9∶15-11∶00 下午13∶30-16∶00
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集中受理日期以外前来参加年检的,请事先电话约定时间。
年检集中受理地点: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底楼政务大厅
二、新闻记者证年检工作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2011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规定,报刊出版单位驻外省市记者站的驻站记者,应参加记者站所在地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因此,在本次驻沪记者站年检的同时,对驻沪记者站驻站记者新闻记者证进行2011年度核验。请你们对各自的驻站记者是否符合《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证条件、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名义从事有偿新闻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主动注销其新闻记者证,自觉纠正违规行为,在记者站年检时,提交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及记者站驻站记者新闻记者证(报刊上海记者站的记者证)复印件,并领取2012年核验标签。
联系人:胡 楙
电 话:64370176-6205 64339117(传真)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