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科闻[2012]第0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本市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和目标,进一步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做好科技新闻报道的积极性,不断加强本市科技宣传的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党委和市科委决定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的评选工作。
一、评奖宗旨
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是全市性的重要优秀新闻作品奖项之一,属于规范后的奖项。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主办,聘请新闻界富有工作经验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的作品进行评选。通过评选、表彰、奖励一批科技新闻好作品,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科技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发挥科技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评选范围和项目
(一)评选范围:
凡本市和中央在沪新闻媒体的新闻从业人员、通讯员、业余作者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本市和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的报道上海科技工作的各类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项目:
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共设5个评选项目:
1、消息类
(1)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符合体裁的文字、音频、视频作品均可申报;
(2)多篇系列报道视作一件作品参评。
2、通讯类
(1)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符合体裁的文字、音频、视频作品均可申报;
(2)含特写、专访、调查报告、人物通讯、工作通讯等,多篇系列报道视作一件作品参评。
3、言论、评论类
(1)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符合体裁的文字、音频、视频作品均可申报;